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财社〔2017〕4号)、贵州省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省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培发〔2017〕1号)《关于全面做好2018年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的指导意见》(黔培发〔2018〕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4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职业培训补贴拨付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55号)等文件要求,毕节市佰艺美发职业培训学校、毕节海西职业技术学校等2家定点培训机构2019年承接我局组织的培训,现培训已结束,培训机构向我局申请培训(鉴定)补贴。经对培训机构提交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有5个班次198人符合首次拨付培训补贴的条件,需拨付补贴资金385500元;有4个班次165人符合申领鉴定补贴的条件,需拨付鉴定补贴33000元;毕节海西职业技术学校有10个班次262人可申领累计就业3个月部分培训补贴,需拨付327500元。以上3项共计需拨付补贴资金746000。现将各培训机构的培训(鉴定)补贴审核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9日—6月26日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毕节市人社局培促科:0857-8296108,赵栋梁;
毕节市人社局基金监督科:0857-8296114,王延敏。
附件:毕节市人社局职业培训(鉴定)补贴拨付审核清单 (2020年第二批).xls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