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市直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支付
职权名称 | 市直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支付 | 事项编号 | 075 |
责任科室(单位) | 毕节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失业待遇审理科 | ||
职权类别 | 行政给付 | ||
承诺期限 | 即时办理 | ||
附加时限 | 否 | ||
立等可取 | 是 | ||
是否现场调查 | 否 | 是否审图 | 否 |
能否网上申报 | 否 | ||
办理窗口 | 毕节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养老待遇窗口 | 联系电话 | 0857-8296135 |
办理地点 | 毕节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招商花园沃尔玛对面) | ||
办事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
申请条件 |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材料。 | ||
所需材料 | 养老保险科审核《毕节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补助费审批表》 | ||
收费依据 | 无 | 收费标准 | 无 |
办理流程 | 一、申报。 参保单位劳资人员或家属填写《毕节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补助费审批表》并携相关材料到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申报。 | ||
备 注 | 无 |